中心概况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

发布日期:2023-03-28   浏览次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和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执行管理和对外沟通协调,指导和督促学校各业务需求部门开展采购与招标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采购与招标的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四川省等有关采购与招标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负责草拟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或工作流程,并督促指导学校有关单位执行。

(二)负责组织采购与招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宣传和督促执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等组织的学习培训、业务研讨、咨询论证。

(三)负责汇总审核采购预算项目中的政府采购预算和非政府采购预算,配合计划财务处填报政府采购预算、完成学校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录入、申报、统计等备案及管理工作。

(四)统筹安排学校采购与招标项目的执行进度,负责受理、审批已完成立项程序项目的采购与招标需求、采购与招标项目实施计划,制订或审定采购与招标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依法组织实施采购与招标活动。

(五)负责采购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委托、协调和日常管理;组织采购与招标活动中涉及的项目意向公告、单一来源和进口设备采购论证审核、项目采购与招标公告、项目结果公告、项目合同公告和促进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公开;组织委派采购与招标人代表、现场监督人员和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组织确认采购与招标文件和结果、审核项目合同、参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组织采购方式变更、单一来源采购和进口产品采购涉及的报批工作;组织处理应由采购与招标答复的询问、质疑和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六)负责采购与招标业务系统的账号密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等的办理、保管和使用管理,负责采购与招标系统操作。完成采购与招标计划、数据的汇总分析和统计上报。

(七)负责采购与招标项目等相关档案(含电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移交学校档案馆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日常资料报送、业务咨询、审核、审批等业务。

(九)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所需资料的准备、汇报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有关情况和报告等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或者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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