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评审专家注册协议》
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四川轻化工大学公布的评审专家的选聘原则和条件,自愿成为“四川轻化工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的注册专家。
二、本人承诺所填报的个人注册信息资料均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人承诺所申请的评审品目为我所精通的专业,并十分熟悉产品情况,并在该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四、本人承诺自行调配工作时间,保证按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和专家咨询工作;
五、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请假制度,理解并接受四川轻化工大学全流程数字化采购管理系统中“评审专家在没有履行提前请假的前提下,累计3次不参加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将自动屏蔽2个月”的限制条款;
六、 如发现待评项目采购人和供应商与本人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的公正性时,本人将及时向有关部门声明并提出书面的回避申请。如发现其他评审 专家也存在相同情况时,本人也负有及时向项目资金属地的同级财政部门反映情况的责任;如发现评审项目非本人所熟悉的专业,本人负有及时报告申请退出评审的 义务。
七、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使用或披露,也不许可他人使用或披露在评审和专家咨询论证工作中获悉的项目资料、技术数据以及申报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
八、本人承诺在成为“四川轻化工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注册专家后,非经四川轻化工大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不以“四川轻化工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注册专家的名义从事与合法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和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无关的各类活动;
九、本人承诺在项目评审和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期间,遵守评审和咨询论证工作纪律和要求,不与被评项目采购人和供应商私下接触;
十、本人承诺将积极配合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以及信访举报处理工作;
十一、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四川轻化工大学全流程数字化采购管理系统的入网协议;
十二、本人承诺将按期进行评审专家资格检验复审,理解并接受未按期按要求参加资格检验复审导致的解聘后果;
十三、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四川轻化工大学采购专家评审及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四川轻化工大学全流程数字化采购管理系统的注册入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