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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浏览次数:

2021年7月14日,四川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供应商库具备供应商征集、随机抽取、邀请、日常管理、信用评价、综合服务等功能。据“川观新闻”2021年8月11日消息,自7月15日上线试运行,已有3465家供应商征集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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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30日,财政厅发布了《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随机抽取和邀请供应商试运行规则》,四川省内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可以通过四川供应商库系统随机抽取,并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根据运行规则,四川供应商库试运行的基本流程包括:推送项目信息、录入抽取申请、提交抽取申请、确认参与随机抽取、随机抽取供应商、发出邀请书、公布随机抽取信息等流程。

具体如下(详见附件):

1.在“推送项目信息”环节,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库推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并在系统中录入抽取申请等信息。

2.供应商应在“确认参与随机抽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供应商库,结合自身实际,选择自己意向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随机抽取。

3.确认参与且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数量达到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两倍时,供应商库自动开始随机抽取,确定被邀请供应商,随机抽取完成;未达到两倍的,终止本次抽取,经采购人同意,调整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后重新进行随机抽取,供应商库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6家的,可以依法选择其他方式邀请供应商。随机抽取完成后,供应商库将加密保存被邀请供应商名单。

4.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库向被邀请供应商发出邀请书,被邀请供应商通过登录供应商库下载邀请书、获取采购文件,依法参加采购活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供应商库解密被邀请供应商名单,在发布结果公告或者项目终止公告时、公开随机抽取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拟邀请供应商的数量和被邀请供应商的名单等信息。

 此项改革一是适应电子化招标的需要,减轻动辄几百上千家供应商参加工程类政府采购资格预审所带来的线下工作强度,二是通过供应商库系统管理全程留痕,切实治理工程招投标领域借用、转让、售卖资质或者被邀请资格等顽固症结,依法查处恶意串通、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四川发布、川观新闻、四川政府采购官网等信息)

   





编辑:jyzx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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